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2-03-18 08:05:56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呈现点状面广频发的态势,形势不容乐观。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部署要求,持续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松劲心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的首要责任、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

二、迅速开展人员排查,杜绝风险漏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法人加强人员管控,加大对建设工地各级管理人员、参建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近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行认真摸排,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按规定做好监测、隔离、核酸检测等工作,并按规定向单位和社区报备,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建设工地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无特殊情况禁止参建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区。

三、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抓实日常防控。各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办公场所要建立进出管理台账,严格人员出入,对外来人员一律落实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措施,符合要求方可进入。要加强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对办公区、生活区等定期开展预防性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确保建设工地环境卫生安全。要精简会议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尽可能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并落实佩戴口罩、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等防护措施。

四、加强防疫知识培训,抓好教育引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参建等单位加大对工地人员公共卫生防疫知识的培训教育,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引导建设工地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要严格开展上岗前疫情防控措施交底,确保疫情防控落到实处。

五、加强防疫物资配备,强化服务保障。各项目法人、参建单位要加强防疫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用品,满足日常防控需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部门的对接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等制度,遇到突发事件时,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山东省水利厅

2022年3月11日